@下雨了 #126123
建议结合历史分期考量:
例如明代常见用“曬”字,一到清代就很多人用“晒”了。
例如唐宋明清刻书常用“跡”,但手写用“迹”就很常见了
例如明清至民国至今天陆港澳台,都以“蓋”为正体,但唐宋明清手写用“盖”太常见了,甚至说文篆书字形接近“葢”,康雍乾以来的刻书反而喜欢用“葢”字。同一部书混用三种写法也很常见
例如“游”“遊”“逰”混用根本不算错,宋刻本这几个字混用也不是没有,但大多数时候包括手写都是用“遊”“逰”,三点水的因为少见,反而又不是很正经。
简化或繁化,往往是民间抄本喜欢,那时的“规范”是以士大夫的习惯为准的,限于群众喜好和教育限制,俗字太过混乱,我往往喜欢改回正体,例如“乾旱”、“主幹”偷懒写成“干旱”“主干”绝对有,但很少见。“乾旱”、“主幹”“枝幹”“干戈”“干妨”“干预”“相干”这种区别,就是民间也很少犯错的,有一些过于恶劣的抄本会这样。
例如“冰”这个字,过去士大夫经常装逼非要写成“氷”,这本来就是讹误,但由于士大夫喜欢又反而雅了起来,结果就是经常导致后人误抄成“水”字。
总之,异体不会影响文本正误,但有时鉴定刻版、版本就是靠某个字的写法。俗篡过于恶劣,倒是会影响后人。出于“安全”考虑,如果拿不准,建议照搬原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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